《保護關鍵基礎設施 (電腦系統) 條例》實施在即:企業如何建立「持續監控」與通報機制
- Patrick Wong

- 3天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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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《保護關鍵基礎設施 (電腦系統) 條例》(Cap. 641)即將正式生效,這是香港首部以法律形式規範關鍵資訊基礎設施網絡安全的法例。條例旨在保障社會運作命脈的電腦系統,防止因網絡攻擊、系統入侵或操作失誤而導致嚴重中斷、資料外洩或公共風險。
一、什麼是「關鍵基礎設施」?

根據保安局及條例草案的定義,關鍵基礎設施(Critical Infrastructure, CI) 涵蓋以下範疇:
能源與公用事業(電力、水務、燃氣等)
金融系統(銀行、支付平台、證券交易等)
交通與物流(港口、鐵路、航空管理系統)
通訊網絡(電訊、互聯網基礎設施)
醫療與公共衛生系統
政府資訊系統與公共服務平台
這些行業的電腦系統一旦遭受攻擊,可能導致社會運作中斷、經濟損失甚至公共安全風險,因此成為條例的主要監管對象。
二、條例重點:從防禦到「持續監控」
與以往僅依賴防火牆或入侵防護的做法不同,新法例要求關鍵基礎設施持有人(CI Owners)必須建立持續監控、即時通報及事件應變能力,確保系統能在任何情況下保持穩定與安全。
主要要求包括:
指定責任持有人 (Responsible Person)
每個持有人需指定負責資訊保安及合規的專責人員,統籌風險管理及通報工作。
建立及維護保安措施
機構需實施適當技術及管理控制,如網絡隔離、權限管理、入侵偵測及備份機制。
實施「持續監控」機制
條例要求機構持續監測系統運作、異常登入、流量變化及潛在入侵行為,及早發現問題。
事故通報及應變機制 (Incident Notification)
一旦發生影響關鍵服務的事件(如資料外洩、勒索軟件、系統中斷等),持有人必須在指定時限內向主管當局(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 CSTCB)通報,並配合調查與補救行動。
定期安全審核與測試
機構須定期進行滲透測試、安全審計及演練,以驗證防禦措施的有效性。
三、不合規的法律後果與罰則
條例設有明確的罰則,強化執法力度及企業問責機制:
未履行通報或配合調查責任:最高罰款 HK$200,000,及監禁 12 個月。
未按要求採取補救措施或維持保安標準:最高罰款 HK$1,000,000,及監禁 2 年。
妨礙或拒絕配合執法行動:視情節嚴重程度,可被判罰款及監禁。
這代表資訊安全已正式上升至法律責任層面,企業管理層須為合規與風險管理負最終責任。
四、「持續監控」是合規的核心
「持續監控」不僅是技術工具,更是一套持續性的安全治理流程,包括:
即時監控:整合多系統資料流,主動偵測異常活動。
集中警報:透過統一儀表板顯示風險狀況,加快決策反應。
自動通報:異常事件發生時自動通知管理層與安全小組,縮短反應時間。
持續改進:根據通報及審核結果持續優化防禦策略。
五、企業合規實踐建議
CC Concept 建議企業可按以下路線落實條例要求:
現有系統審視與風險評估 — 檢視內部架構及外部整合點,找出弱點。
整合監控平台 — 將不同系統與雲端資源統一監控。
建立自動通報與事件分類機制 — 確保通報流程明確,符合主管部門時限要求。
制定事件應變與通報手冊 — 明確定義通報層級及回應責任人。
定期演練與教育 — 提升員工對通報義務及應變程序的認知。
六、結語:合規是企業韌性的基礎
《保護關鍵基礎設施 (電腦系統) 條例》不僅是合規要求,更是企業營運韌性的重要指標。持續監控與即時通報機制不僅減少風險,更能提升企業在面對網絡威脅時的反應速度與信任度。
CC Concept 將協助企業從系統審視、安全監控到通報流程設計,全面落實新法例要求,讓資訊系統在合規與穩定中運作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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